日期:2020-09-08 來源:職業技能鑒定網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將技能人員水平評價由政府認定改為實行社會化認定的部署要求,受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委托,我中心向社會持續公開征集社會培訓評價組織。現就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申報條件
(一)在中國境內依法登記,以人才培養服務為主要工作職責的社會培訓評價組織(含企業、行業協會和技工院校等),具有規范的財務制度和管理制度,社會信用良好,無違法違規、失信等不良行為記錄。
(二)在擬開展評價的職業領域具有廣泛的影響力,曾參與相關職業國家職業技能標準、教學大綱、教材的編制,在所申報職業(工種)方面有較豐富的考核評價經驗,具備相應的基礎條件。申請面向全國范圍開展認定的社會培訓評價組織原則上需具有連續6年以上相關培訓評價經歷,累計5萬人次以上的相關培訓評價規模〔所申報的每個職業(工種)培訓評價規模不得少于1萬人次〕;申請在本省(自治區、直轄市)范圍開展認定的社會培訓評價組織,具體遴選條件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根據實際情況確定。
(三)有專門負責職業技能等級認定工作的機構、與評價工作相適應的專職工作人員、專家團隊及相應的場地、設備設施(含視頻監控設備),能為職業技能等級認定工作提供穩定的經費保障。
(四)具有完善的職業技能等級認定工作質量管控措施,把社會效益放在首位,不得以營利為最終目的。
(五)自愿接受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的監督。
二、申報職業(工種)范圍
擬面向全國開展職業技能等級認定的社會培訓評價組織,其申報范圍為準入類職業資格外的技能類職業(工種),且有相應國家職業技能標準。擬在本省(自治區、直轄市)開展職業技能等級認定的社會培訓評價組織,其申報范圍為《國家職業資格目錄》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組織實施的水平評價類技能人員職業資格和《國家職業資格目錄》外急需緊缺職業(工種)。
三、提交材料
(一)《社會培訓評價組織基本情況表》(附件1);
(二)法人登記證書復印件;
(三)職業技能等級認定試點工作實施方案及質量管控措施;
(四)專家等專業人員技能水平證明;
(五)場地設備設施等資產有效證明文件(包括場地所有權屬證明復印件或房產租賃協議復印件、固定資產清單、2018年度經外部審計出具的財務審計報告復印件或者全套財務報表等);
(六)信用報告或誠信承諾書。
四、其他事項
(一)擬在本省(自治區、直轄市)開展職業技能等級認定的社會培訓評價組織,可根據省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發布的征集通告進行申報。
(二)擬面向全國開展職業技能等級認定的社會培訓評價組織,通過國家職業資格工作網職業技能等級認定機構備案申報平臺(http://djsb.osta.org.cn)進行申報,我中心優先從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備案的社會培訓評價組織中遴選。
我中心將以水平評價類技能人員職業資格目錄(附件2)為主,分批向社會發布面向全國承接相應職業(工種)技能等級認定的社會培訓評價組織信息。
(三)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參照《企業職業技能等級認定備案工作流程(試行)》(人社鑒發〔2019〕3號),通過“網上辦”“電話辦”“郵寄辦”等方式進行技術評估,對經遴選備案的機構按照《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編碼規則(試行)》(人社鑒發〔2019〕2號)進行賦碼,并向社會公布有關信息,主要包括:機構名稱、地址、聯系方式以及備案號、備案期限,職業(工種)名稱、技能等級、站點情況等。
(四)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首批社會培訓評價組織遴選工作應于3月底前啟動。
聯系人:代欣
電 話:010-84661143
郵 箱:jiandingchu@cettic.gov.cn
附件:1.社會培訓評價組織基本情況表
2.水平評價類技能人員職業資格目錄
中國就業培訓技術指導中心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 職業技能鑒定中心
2020年2月26日